在中国传统文化里,知与行的关系问题,往深层里讲,即是道(知)与器(用)的关系问题。
毛主席不愧是中国哲学第一人,他以一篇《实践论》,把几千年来说得玄妙莫测的道与器(知和用、知和行)转化为看得见、够得着、普通人易学易懂易实行的“实践-认识-再实践-再认识”公式,让哲学走进千家万户,第一次为中国哲学争取到真正的话语权。
《实践论》一经问世,便引起轰动,旧派文人要学、新式青年要学、进步者要学、反动派也要学,连目不识丁的山野村民、贩夫走卒都有所耳闻。
大家无非是看到了,原来看似遥不可及的真理之“道”,距离每一个人竟是如此之近。
《实践论》的成功,不仅在于它是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,更在于它深入人心、融入生活,改变了中华民族的集体意识和认知模式。
道与器,知与行,在中国早有说法。但受制于技术条件,古人既没有望远镜看宇宙,也没有显微镜看细胞,所有的知识都从日常的直观经验中得来,对宏观层面、微观层面的东西全靠“悟”。
这样背景下对“知”的认识,纯属日常生活中的“口头禅”“日用禅”,看似道理深刻,实则难以用到实处、行到细节,最终只能高高挂起,成为少数人把玩的“阳春白雪”。
毛主席试图改变这一切。他自幼受到湖湘文化经世致用思想的熏陶,年轻时又接触了马克思主义,在学贯中西的基础上认真思考,终于自成一家。
对原有概念进行改造、重塑。两千多年来,知与行这对概念对于讲究耕读传家的中国农业社会具有重要意义。中国人所争论的“知”既要确定所见所闻是否为真,又要落脚于维系社会关系、保障社会稳定的伦理道德;而“行”则是把“知”应用于“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”的实践中,最终还是要回到伦常纲常中去。
毛主席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整理、总结中国传统的知行观念。他把《实践论》的副标题命为“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——知和行的关系”,直接把传统的“知、行”概念拿过来加以改造,把“知”变为以寻找规律、真理为目的之“认识”;把“行”从耕读、修身的桎梏中解放出来,转向了阶级斗争、政治生活、科学和艺术的活动等人类全部活动。
这样,毛主席把更多是价值意义上的“知行”转变为实践意义上的方法论,改变了“知与行”的主体,将社会上少数人的话语权打个颠倒,转变为广大群众的话语权。
以辩证思想升华“知与行”。《实践论》开篇第一句就是“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,离开人的社会学,离开人的历史发展,去观察认识问题,因此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”。在这里,毛主席如同一个精明的法官,从马克思主义这个视角审视传统的知行问题,得出了基本的结论:马克思以前,人们对知行问题的理解都站在个体之上而非社会共同体之上,使用一己之力而非社会合力。
毛主席认真梳理了诸子百家对知和行的论述,指出知与行在现实中、在社会实践上是合二为一的,从而打破了程朱理学区分知与行孰先孰后的老调子,变时间顺序上的知与行为逻辑意义上的知与行,达到了“有你即有我”“器中有道,道即是器”的统一。
中华文化的排他性和包容性极强,任何外来的东西,如果要在中国站稳脚跟,都必须经历“本地化”这一关。代表西方文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是如此,《实践论》的诞生,象征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真正在中国落地生根。
提出了可操作、可应用的“公式”。毛主席认为,行(实践)是知的来源,知(认识)要依赖于行,一句话,把实践提高到了基础性的、决定性的地位。
在此基础上,他提出了“两个飞跃”的公式,即“实践-认识-再实践-再认识”不断循环,以知作为行的向导,以行作为知的实证。通过“行”不断对“知”进行纠偏与细化,让知与行都更接近事物的本来面目,达到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。
《实践论》一出,知与行谁先谁后,孰轻孰重,主体是个人还是群体,这个争论千百年的问题,忽然就不成问题。毛主席在宣布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之前,早已宣布中国人的思想站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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